========103下半年度勞工在職進修計畫==============
桃園--寶石鑑識實務班8/28開始線上報名
網路報名方式,請點選以下連結:
http://gem2213883.pixnet.net/blog/post/351393452
訓練單位名稱 |
中華民國珠寶金飾研究會 |
課程名稱 |
寶石鑑賞實務班第03期 |
報名/上課地點 |
報名地點:台南市忠義路二段202巷9號2樓 上課地點:桃園市自強路133之3號(桃園自強5樓教室) |
報名方式 |
採線上報名
加入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
訓練目標 |
珠寶鑑定是一項專業的技術,本課程以珠寶鑑賞技術為本,以寶石樣本、鑑識器具為輔,培訓有心學習珠寶鑑識的學員習得專業鑑識知識與技能。 |
課程內容大綱 |
09/28(日)寶石之王—鑽石的歷史與世界產地分佈狀況 (4H) 09/28(日)鑽石的4C鑑定分級及如何使用放大鏡實際觀察鑽石的方法、操作(4H) 11/01(日)鑽石的價值評估及影響鑽石價格的因素分析及實務操作(4H) 11/01(日)鑽石的優化處理方法介紹及如何鑑定分析(4H) 11/08(日)鑽石的仿製品鑑定特徵及如何鑑定區分(4H) 11/08(日)鑽石的國際市場行銷分析(4H) 11/15(日) 現象石-貓眼、星石、變石、彩斑、砂金、生日石的鑑識區分(4H) 11/15(日) 剛玉-紅藍寶石的定義、分類、選購、天然與合成、仿品區分及優化處理(4H) 11/22(日)現今珠寶市場流行的有色寶石鑑識區分(4H) 11/22(日)綠柱石家族 --祖母綠選購、處理、鑑定、合成與天然區分(4H) 11/29(日)珍珠及養珠的定義、形成過程、選購、處理、鑑定、保養(4H) 11/29(日)有機寶石-琥珀 珊瑚 象牙 玳瑁介紹與鑑識區分(4H) 12/06(日)黃金市場投資理財(4H) 12/06(日)珠寶店不可以說的秘密和珠寶就業市場分析(4H) 12/13(日)寶石定義、分類、產狀、產地、台灣產什麼寶石、寶石物理性質和鑑定 (4H) 12/13(日)如何到國外購買寶石及應注意事項解析與初步簡易鑑別(4H) 12/20(日)寶石儀器原理結構分析及操作,實習鑑定紅、藍色寶石(4H) 12/20(日)翡翠-玉石定義、分類、選購、鑑識區分(4H) 12/27(日)翡翠的優化處理方法介紹、翡翠的A.B.C貨鑑定分析(4H) 12/27(日)翡翠的仿製品介紹及鑑別區分方法(4H) |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一)具本國籍。(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需檢附資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勞、農投保明細表(如職訓系統無法勾稽勞保證號者請檢附開課日之後勞保明細表)※郵局/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全額補助對象須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
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
1. 依職訓局勞工在職進修計畫相關規定辦理並於臺灣就業通網站系統上報名 2.完成網路報名後,本會依網路報名順序通知學員以郵寄、MAIL、傳真或至本會繳交相關文件,經本會審核通過後並於錄取通知十日內完成繳費者,始完成報名程序。 3.報名後通知繳費如超過通知期限內未完成報名手續者視同放棄,本會開放由候補學員依序遞補。 |
招訓人數 |
20人 |
報名起迄日期 |
103/09/25 ~ 103/10/22 |
預定上課時間 |
103年09月28日(星期日)至103年12月07日(星期日),共計80小時 |
授課師資 |
網羅業界鑑定專業師資群共同授課 吳照明 老師-有色寶石 鑽石課程 翡翠課程 珍珠養珠 英國寶石學會 FGA寶石證書&DGA鑽石證書 中國大陸國家寶石鑑定證書C.G.C. 邱俊傑 老師-珠寶銷售 珠寶鑑定 翡翠鑑定 GEM-A英國寶石協會 FGA801352 GIA美國寶石學會 G.G.研究寶石學家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珠寶學院 翡翠鑑定師訓證書2010287 林君憲 老師-鑽石學 寶石學 色石學 GEM-AFGA GEM-A F.G.A.英國寶石學家800754 GEM-AFGA GEM-A D.G.A.英國寶石學家800754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GIC翡翠鑑定師2007353 聚英寶石學院 TCGA0067 |
費用 |
實際參訓費用$13,900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11,12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2,78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 |
退費辦法 |
(依勞工在職進修計畫第三十點、三十一點制訂) 一、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二、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者,應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
說明事項 |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
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
電話:06-2213883.0931951751 聯絡人:許小姐、羅小姐 傳真:06-2339149 電子郵件:gem2213883@gmail.com, 上班時間:周一~周六 上午11:00~下午7:00 珠寶會臉書: http://www.facebook.com/groups/gemschool 珠寶會部落格:http://gem2213883.pixnet.net/blog
*付款方式:支付現款、銀行匯款、ATM轉帳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金飾珠寶研究會 帳號:臺灣銀行(004) 南都分行 253-004-18547-2 |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桃區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3-4855368分機331 http://www.tyvtc.gov.tw 電子郵件:service@tyvtc.gov.tw 傳真:03-4752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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