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珠寶玉石首飾鑑識實作班於3/2中午12點開始線上報名

網路報名方式:http://gem2213883.pixnet.net/blog/post/351393452

 

 

訓練單位名稱

中華民國珠寶金飾研究會

課程名稱

珠寶玉石首飾鑑識實作班第01期

報名/上課地點

報名地點:台南市忠義路二段202巷9號2樓或台南市永康區永大路二段1356號

上課地點:高雄市鼓山區文忠路108號2樓  (高雄文忠2樓教室)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臺灣就業通網站:
 http://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加入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
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報名

訓練目標

民間珠寶鑑識機構及培訓單位不僅較為少數且訓練費用非常高昂,讓許多有心想學習珠寶鑑識及鑑定技巧這個領域的人士望之卻步。培訓讓有心學習踏入珠寶領域者學習一技之長並成為珠寶鑑定之人才。

課程內容大綱
及時數

04/02(四)   寶石的概念、寶石交易市場現況、紅藍寶石的產地特徵分析(3H)

04/02(四)   紅藍寶石.祖母綠的產地特徵分析.人工合成.優化.仿製品鑑定與價格評定(4H)

04/09(四)   市場常見有色寶石品種與寶石鑑定儀器分組實驗操作 (3H)

04/09(四)   觀察寶石時應注意事項.鑑定儀器分組實驗操作(4H)

04/16(四)   玉石概論; 翡翠的產地、特性、顏色分類、加工(3H)

04/16(四)   翡翠的種地.水頭.翠性與品種分組實作(4H)

04/23(四)   翡翠的優化處理方式及A.B.C貨鑑定分組實驗操作(3H)

04/23(四)   翡翠與相似石鑑識區分與寶石儀器分組實驗操作(4H)

04/30(四)   翡翠的價值評估與商業特色的分析及翡翠的市場現況(3H)

04/30(四)   翡翠與仿製品鑑識區分與寶石儀器分組實驗操作(4H)

05/07(四)   翡翠的價值評估與商業特色的分析(3H)

05/07(四)   中國大陸各地翡翠交易市場現況與翡翠國際市場投資分析(4H)

05/14(四)   珠寶市場流行款式設計實作(3H)

05/14(四)   寶石設計產品實作(4H)

05/21(四)   金屬變化運用與設計(一)(3H)

05/21(四)   金屬變化運用與設計(二)(4H)

05/28(四)   藝術套飾設計 ◎綜合創作(一)(3H)

05/28(四)   藝術套飾設計 ◎綜合創作(二)(4H)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一)具本國籍。(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資格條件:1.現職相關從業人員希望提升珠寶鑑識能力與技巧者。2.對珠寶有興趣之在職勞工皆可參加。

 

需檢附資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勞、農投保明細表(如職訓系統無法勾稽勞保證號者請檢附開課日之後勞保明細表) ※郵局/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全額補助對象須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1.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相關規定辦理並於臺灣就業通網站系統上報名  2.完成網路報名後,本會依網路報名順序通知學員以郵寄、MAIL、傳真或至本會繳交相關文件,經本會審核通過後並於錄取通知十日內完成繳費者,始完成報名程序。 3.報名後通知繳費如超過通知期限內未完成報名手續者視同放棄,本會開放由候補學員依序遞補

招訓人數

20

報名起迄日期

104/03/02 ~ 104/03/30

預定上課時間

104年04月02日(星期四)至05月28日(星期四),共計63小時
每週四 全天7小時 09:00~12:00;13:00~17:00上課

授課師資

網羅業界鑑定專業師資群共同授課

吳昱錚 老師-珠寶彩繪 珠寶設計 金屬線編織 串珠 花藝

王光一 老師-國際寶石市場現況分析 寶石投資規則 珠寶行銷技巧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11,600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補助$9,28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2,32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依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三十點、三十一點制訂)

一、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二、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一)因故未開班。(二)未如期開班。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65()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電話:06-2213883.0931951751  聯絡人:毛小姐、呂小姐

傳真:06-2339149              電子郵件:gem2213883@gmail.com,

上班時間:周一~周六 上午11:00~下午7:00

珠寶會臉書: http://www.facebook.com/groups/gemschool

珠寶會部落格:http://gem2213883.pixnet.net/blog

*付款方式:支付現款、銀行匯款、ATM轉帳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珠寶金飾研究會

帳號:臺灣銀行(004) 南都分行 253-004-18547-2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wd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電話:07-8210171 #2803-2805、2808       http://kpptr.wda.gov.tw/

電子郵件:080@svtc.gov.tw               傳真:07-82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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